打破“以虚定骗”思维 重构骗税证据体系

来源:开云官方在线登录   更新时间:2025-11-04 12:40:53点击次数:589次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述

  

打破“以虚定骗”思维 重构骗税证据体系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5年3月4日,随着新疆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新疆首例通过抗诉程序成功改判的特大骗税案件尘埃落定。

  从案件顺利移送起诉到一审被判无罪,再到5年漫长的抗诉过程,专案组重构证据体系,历经1次抗诉、2次发回、3次一审、1次二审,终于成功通过抗诉程序将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的10名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一个盘踞新疆多年的职业骗税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典型案例,公安部经侦局专门下发贺电予以鼓励。

  近日,记者走进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深入采访专案组民警和检察、税务等部门有关人员,透析该案在“逆向虚开认定”“检警联动”的有益经验。

  一遍,又一遍,2019年5月,乌鲁木齐气温刚刚回暖,办案民警脸上已经满是汗珠,抱着绝不放弃任何一点蛛丝马迹的念头,对嫌疑犯住所展开第3次搜查。

  突然!屋里老式暖气片的包裹装饰板吸引了民警的注意,虽然与墙体相连的严丝合缝,但是与暖气片中间还有很大的空隙,是有可能藏东西的好地方。

  经过努力,民警从暖气包裹板后搜查出50多枚伪造印章,印章不仅刻有报关公司、某某工厂,更不可思议的是刻着外文的外国公司,这张职业骗税团伙严密编织的罪恶网络终于有了重大突破点。

  2018年4月,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很快,乌鲁木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经营中的问题引起有关部门关注:仅是毛巾、浴巾出口,却覆盖全国10余个口岸,申报核准退税额竟高达数亿元;大笔外汇结汇方式为美元现金结汇……

  面对种种异常,同年12月3日,新疆尔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将该案件线索下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12月4日,在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下,乌鲁木齐警方迅速成立“9.17”专案组,并积极会同海关、税务等部门对案件展开侦办,随着调查深入,以赵某岭等人为首的职业骗税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15年至2018年期间,以赵某岭为首的犯罪集团以注册乌鲁木齐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实体企业为掩护,非法购买他人货物(毛巾、浴巾)出口信息,伪装成其自营货物,采用虚构出口贸易、伪造报关单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等复合型犯罪手段,在全国13个口岸、131家报关公司虚假出口纺织品,涉案金额高达26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6亿余元。

  “几乎没有所谓货物被出口贸易!”主办民警李明强介绍,赵某岭等人通过买通实际出售商品的个体户、托运部门负责人、报关公司负责人,以按比例支付好处费的形式,获取到他人未税出口货物的信息,伪造报关单证,伪装成自营需要退税的出口贸易。

  “在外贸中,有很多货物因为种种原因无需退税或没有被退税,这一些信息被犯罪团伙掌握并被用来虚构出口贸易,伪造成正常的贸易进行退税。”主办民警张健宇介绍,为了伪造贸易,赵某岭等人伪造了大量印章、合同等单据,找到这些证据成为重中之重。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包括赵某岭在内的团伙成员都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不仅定期销毁合同等物证,有被买通的报关公司人员甚至从新疆飞往海南,将与赵某岭联系用的手机扔到海里,“手机丢了”“电脑坏了”更是成为最常用的托词。

  不过,狡猾的狐狸抵不过好的猎手,专案组民警仔细研判、认真排查,逐步找寻关键证据。

  “经过调查,我们得知,除了在销售环节伪造,用于骗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大多为购买!是通过国内采购资金虚假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李明强介绍,在虚构出口贸易信息后,赵某岭等人从外地的上游纺织企业购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所谓的纺织企业均为赵某岭或其亲戚、同学、朋友控制的企业。

  2019年5月,公安机关在查实基本案情后集中收网,案件成功告破,共打掉职业骗税团伙2个、抓获嫌疑犯17人。2020年1月,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件一审并不顺利,10名被告人人被判无罪。”李明强坦言,2021年12月,一审法院以“无法排除真实交易可能”为由作出无罪判决,让警方感到巨大的压力。

  “这看似出人意料的结果背后,其实就是对程序正义的严格遵守,程序正义的核心在于确保每一个诉讼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这种审慎态度是对法治精神的高度尊重。”张健宇介绍,法院认为前期证据只对发票、报关单等书证进行概括性搜集,未能建立票、单、证和税的对应关系,无法排除被告等人存在真实外贸业务的合理怀疑,要进一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一审后,专案组并不气馁,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集中研判,决定在补充侦查同时,对现有案卷材料来梳理,重新搭建证据体系。

  “案卷材料多的要用货车拉!”李明强回忆道,专案组对305本证据卷宗的10万余页案卷材料逐页梳理,重新构建以报关单为纽带,涵盖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报关资料、内贸合同、外贸合同、运输票据、银行结汇凭证的证据链,同时关联涉案资金走向,详尽还原骗取出口退税全过程。

  在专案组努力下,所有的环节证据链条更加明晰:在“票”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环节,进一步查实所谓内贸合同无实际货物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在“货”的环节,以某报关公司理货员为突破口,从涉案账本中查证到报关货物以涉案公司名义虚假报关出口的清晰记录;在“款”的环节,进一步明晰涉案公司与河北多家企业资金异常回流情况;在“汇”即外汇结汇环节,用铁证证明结汇凭证为假。

  “证据确凿!完全有悖经营常规。”张健宇介绍,根据税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显示,通过对涉案公司2010年至2018年纳税情况做检查,该公司持续经营期间,账内库存商品无明细(无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无收发货单证,无实物收发存保管账,无仓储等,货票分离无相关对应。

  随着全链条伪造“票、货、款、汇”材料的事实愈发重构清晰,审判环节的喜讯不断传来,2022年7月,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在传统的骗税罪认定中,需要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上游犯罪,但是上游企业大多与违法犯罪分子有密切关系,开展税务立案检查遇到困难。”提到案件侦办和移送起诉中遇到的困难,李明强深有感触。

  针对侦办难点,专案组和检察机关深入研判后,决定打破“上游虚开认定才能确定下游虚开事实”固有思维,根据查实的涉案企业无货取票的事实,出具了“逆向虚开认定”调查报告。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李明强介绍,在专案组成立之初,就由税务稽查部门成立资金分析组,海关缉私部门成立虚假出口调查组,公安经侦部门成立审讯取证组,全力协同开展侦查工作。在抗诉阶段,更是加强公检联动,在行刑衔接方面提供了新的经验。

  2024年12月,历经7天庭审,一审法院再次作出10人有罪判决;2025年3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10名被告人最终被绳之以法。

  “本案的成功办理,离不开公检法三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协同配合,公安的认真侦查、检察院的据理力争、法院的严谨裁判,共同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防线。”在张健宇看来,这起案件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国司法体系的慢慢的提升,每一步都彰显着司法机关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案件成功侦办及抗诉成功,是公安经侦部门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协作的结果,公安机关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和相关线索,确保了案件办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二部主任连心燕表示。

  此外,该案件的成功办理还为各部门深化协作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新范式。在检察机关提供的典型案例分析中这样评价,该案提供经验,对资金往来频繁的经济犯罪,需要从浅表的账户交易分析穿透出真实交易意图的证据内核。

  “这是多部门在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方面的一次有力合作。”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干部徐青玲认为,公安与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深入追查涉案资金流向,为案件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更是通过成功追缴涉案税款,有效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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