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顶格处分?律师:用警示起到导向效果12月4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表明,根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法令,或将进行顶格5000元行政处分。河南瑾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世豪指出,这个处分的根据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令》第27条和第36条的有关法律法规,罚金方面,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精确的经过不同情节对未经同意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人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顶格处分或许是考虑到“猛蛇过江”关于鳌太线的视频在交际渠道撒播广泛,形成较大影响,容易形成驴友仿效不合法穿越,“处分较重或许就为了躲避这种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