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当事人因在网上售卖冒牌的眼影盘、口红等化妆品,销售金额10万元,获利6万,被公安机关以
黄女士是个大学生,平时喜欢研究美妆,对YSL、TF、完美日记等品牌的口红、眼影盘、粉底液如数家珍。她身边的同学经常找她推荐平价又好用的化妆品,一来二去,她萌生了一个想法:在电子商务平台开个店,赚点零花钱。
一开始,她卖的都是真货,但她很快发现利润太低,根本赚不到钱。而且,同行的竞争压力巨大,一些网店动辄月入十万,而她辛辛苦苦一个月下来,赚的钱还不如去外面打一份兼职零工。正当她发愁如何提升销量时,一个“朋友”向她透露了电商圈的“生财之道”——真假混卖,甚至专卖高仿货,利润能翻几倍。
为了规避风险,她不囤货、不经手货,全程让上家直接代发。她感觉自己这样做没有一点风险,即使有人举报,她可完全一句“我不知情”全身而退。但她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她的“无风险”操作,终究是被公安机关发现。
某天清晨,黄女士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外省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让她尽快到案接受调查。
原来,她的上家在一次大规模打假行动中被抓,警方顺藤摸瓜查到了她的店铺。尽管她从未囤货,但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代发信息……一切都在指向一个事实: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被带到公安机关后,黄女士第一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她开始后悔,她害怕坐牢,害怕家里人知道,害怕自己的未来彻底毁掉。
在黄女士被移送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后,检察官明确地说:她的销售金额不小,有10万左右,如果愿意认罪认罚,可以给她一个缓刑的建议量刑。
很多人一听到“缓刑”两个字,可能会觉得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至少不用坐牢。但问题是,缓刑依然会留下案底,对她未来的毕业、求职、考公务员,甚至寻找伴侣,都会产生极大影响。
就是这句信任,让我们更坚定要拼到底。我们不是盲目乐观,而是深知案件还有辩护空间,还有机会。于是,我们与检察官展开了多轮沟通: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调整:过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要看“销售金额”来定罪量刑,但修改后,重点改为看“违法来得到的”。本案中,黄女士的违法来得到的仅6万元。
二、黄女士的身份特殊:她还在读大学,如果有案底,可能连毕业证都拿不到,更别说以后找工作了。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这个案底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大家都希望检察院能够从宽考虑。
检察官最初的态度是:“销售金额很大,还是起诉吧。”但张家豪团队律师据理力争,让检察官逐步改变了态度。
这一来一回的博弈,并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我们应该在合适的时机,给出合适的法律依据,并且要让检察官在心理上接受不起诉的合理性。
当我把这一条消息告诉黄女士时,她的眼眶瞬间红了,嘴里只重复着一句话:“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
她知道,这个决定意味着她的人生不会被案底所困,她仍旧能拥有选择的权利,拥有完整的未来。
这起案件让我再次感受到,认罪认罚并不是一个机械的流程,而是需要律师去把握案件的辩护空间。
有些律师可能一上来就让当事人签字,但我始终认为,我们要做的是找到案件的特殊性,找到法律的切入点,去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家豪律师办理的不少案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曾多次被CCTV报道。全平台粉丝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普法视频。
张家豪律师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比较丰富、成功案例众多。